时间: 2024-05-31 12:56:47 | 作者: 床品布草
公寓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,一至三层为商业生活配套区域,四层为公共活动空间,五至二十层为300多套精装人才公寓。
位于吴中高新区苏蠡路东侧、嘉盛丽庭酒店南侧。地上分别由3层裙房、21层北塔楼和15层南塔楼组成,建筑面积约39818平方米,其中,配套商业约7383平方米,服务型公寓约32206平方米。
位于胥口镇新峰路与皋峰路交叉口东北侧,周边道路交横,交通便利。人才公寓总建筑面积约10271平方米,底层为商业配套。
1. 入住人才单位条件:注册、纳税和社保登记均在本区,符合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企业,以及教育、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重点事业单位。优先支持各级领军人才计划人才创办或领办企业、“小巨人双百工程”工业公司、高新技术企业。
2. 入住人才条件: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、国家二级(技师)及以上职业资格,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,且在苏州市区范围无自有住房的引进人才。人才租住期限累计不允许超出3年。
各地人才优租房管理服务机构如实填写《补贴资金申报表》,并附承租协议和《入住人员登记表》《退租人员登记表》等。
1. 申报。各地人才优租房管理服务机构如实填写《补贴资金申报表》,并附承租协议和《入住人员登记表》《退租人员登记表》等,报所在地人才办审核。
2. 审核。各地人才办在对申报材料全面审核的基础上,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报送区人社局。
3. 会审。区人社局负责对申报材料来审查,并会同区财政局进行当地考验查证评估,提出补贴资金建议方案。对考察评估不合格的,取消其当年度补贴资金。
4. 拨付。补贴资金经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,由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拨付至各地财政部门。拨付的资金由各地人才办统筹管理和分配。
1.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(含5年),现户口所在地为松陵镇、吴江经济开发区
2.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家庭人口、收入及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的,将予以10天公示
3.区政府各部门进行会审,对合乎条件的予以公示,不合乎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